最近看到不少人在讨论技术带来的垄断问题,好像技术进步本身就成了罪魁祸首,这让我想起一个老朋友的故事
他是一家小创业公司的技术负责人,前几年搞了个挺有意思的算法优化,效率比行业通用的方案高出不少,当时特别兴奋,觉得能改变点什么,结果呢,产品上线没多久,就被几个大厂用类似但更粗糙的方案挤兑得不行,不是技术不如人,是用户根本不相信他这个小团队能做出好东西
你看,问题从来就不是技术本身
技术只是工具,就像一把刀,可以用来切菜,也可以用来伤人,但你不能说刀发明出来就是坏的,真正决定刀怎么用的是握刀的人,以及周围的环境允许他做什么
市场地位才是那把更锋利的刀,大公司靠着已有的用户基础、资金储备和品牌效应,很容易就能把新技术变成自己的护城河,甚至都不需要做得最好,只要让消费者觉得他们做得最好就够了
经济学历史上最大的错误就是它建立在“理性人”的基础上,但又把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“企业”。而没有意识到人类心智,尤其是偏差,才是经济学的真正基础。
这让我想到丹尼尔·卡尼曼在《思考,快与慢》里提到的观点,我们的大脑天生就喜欢走捷径,面对复杂的选择时,往往依赖直觉和熟悉感来做决定,一个你听都没听说过的创业公司,和一个你天天都在用的巨头产品,同时推出类似功能,你会选哪个
大部分人的答案恐怕很一致
消费者的心智模型里,早就被植入了一种认知偏差:大的就是好的,熟悉的就是安全的,这种偏差不是一天形成的,是长期的市场营销、社会经验甚至是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共同塑造的结果
所以你看,当一家公司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,它其实是在利用我们心智中的这些固有偏差来巩固自己的地位,技术只是加速了这个过程,或者说,为这种巩固提供了更漂亮的借口——你看,我们技术多先进
但如果我们把矛头指向技术,那就完全搞错了方向,限制技术发展,就像因为有人用刀伤人,就禁止所有人用刀一样荒谬,真正该做的,是纠正那些被利用的认知偏差
这靠市场自身是做不到的,因为偏差一旦形成,就会自我强化,强者恒强,马太效应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,这时候就需要外部的力量介入,也就是政策和法律
政策和法律的作用,不是去规定技术该怎么发展,而是去建立一个更公正的博弈场,确保占据优势地位的公司,不能利用这种优势去扭曲消费者的判断,或者扼杀潜在的创新者
举个例子,强制数据可携带性,让用户能轻松地把自己的数据从A平台迁移到B平台,这就是在削弱“熟悉感”带来的锁定效应,反垄断法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界定和处罚,也是在提高利用地位作恶的成本
但我想说的不止这些
很多人一提到反垄断,就喜欢谈“公平”,可市场从来就不是为了公平而存在的,它是为了效率,指望在市场里实现绝对的公平,本身就是一个认知偏差
我们应该追求的,不是公平,而是公正的制度,公正的制度承认人类就是有认知偏差的,承认大公司就是会利用这些偏差,然后在这个基础上,设计规则来制衡,让不同的玩家——无论大小——都能在同一个规则下,凭真本事竞争
这听起来有点理想化,但看看历史,很多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当然的规则,比如反托拉斯法,最初不也是在一片争议中建立起来的吗?它们的目标从来不是让所有公司一样大,而是防止任何一个公司大到可以无视规则
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,如何避免技术进步带来的垄断?答案或许很简单:别盯着技术,去看看技术背后的人,以及人所处的规则环境,把修正偏差、建立公正制度的责任,交给法律和政策,把创新和竞争的空间,留给市场里的每一个参与者
尤其是经济学,作为学者,基于“理性人”和“企业”研究,容易量化,是一条捷径。但基于人类“心智模型”去研究,难以量化,研究困难。但不幸的是,在科学探索的道路里,捷径通常都是远路,而真正的宝藏总是出现在最困难的那条路上。
技术进步本身永远值得欢呼,值得我们警惕的,永远是那些试图利用技术进步来固化特权、扼杀可能性的力量,而对抗这种力量,需要我们首先认清,问题出在我们的心智和制度,而不是我们手中的工具